午夜里的风似乎格外寒冷,它不停打着凄厉的呼哨在我的身边久久盘旋着……
此刻的街头除了几个零星的路人之外,只剩下一盏盏晦暗的路灯在泛着幽幽的光。
我掖紧了大衣的领口,拖着手里沉重的行李箱继续往前方蹒跚着。
一阵寒风凛凛刮过,我感觉脸上那些还未曾痊愈的伤口似乎又隐隐作痛起来,似乎连带着内心深处的老疤也一同撕裂开来。
就在这时,从前方不远处的一家店铺里透出了些许微弱的灯光。虽然那些光是幽冷的,但对于此时饥寒交迫的我来说,已经顾不上这许多了,忙加快了步伐往那里奔去。
走进店铺之后,我才发现这竟是一家小火锅店,真是正合我意。
店里的客人并不多,我拖着箱子找了个暖和点的角落坐了下来,然后随意在桌角摆放的菜单上点了一些菜品。
不多时,两个年迈的老人走过来将一个滚开的火锅汤盆端上桌,然后又一端上我所点的几样菜品。透过从锅里腾起的雾气,我突然发觉那两位老人似乎在有意无意地偷偷打量着我。但当我想去仔细看看他们时,两位老人已上齐了所有的菜,转身往店堂深处走去了。
我没再多想,因为此刻我只想吃点热腾腾的东西。我太冷了,从内至外到处都冷。
红红的炭火热烈地燃烧着,铜锅里的白汤汩汩翻滚,我把几片菜叶夹进汤里,看着它们在里面上下翻滚。
片刻后我捞起其中一片放进嘴中,一种我再熟悉不过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蔓延开来。我慢慢地咀嚼着,泪水一颗颗滑落下了,滴到了锅里。“致远……”我脱口而出一个深埋多年的名字,眼中弥漫的雾气如同锅里的汤水一般愈来愈浓……
那一年我在老家的一所中学读初二,还是个懵懂的小女生。同班同学致远是个体育健将,常年锻炼的他高大挺拔,英武帅气,是学校里众多女孩心梦中的王子。
初二上学期开学不久,班主任秉着“一帮一,传帮带”的宗旨将班上学习好和学习差的学生进行一对一组合,我和致远也由此成了同桌。
那个时候体育特长生只要分数不是特别低,升本校高中时就基本没有问题的。所以致远每天下午放学后都会留在学校训练到很晚,然后第二天上课就会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虽然老师们都不大过问他,但身为同桌的我却对此非常反感。
我那时一心努力学习,因为今后我是要去读最好的大学的。但每当看见身边的同桌在那不停地打着呼噜,我就不由得心烦意乱。
后来我想到一个法子,那就是每当致远睡得很熟呼噜很响的时候,我就用钢笔尖去偷偷戳他的胳膊拐。每次看见他睡眼朦胧地从梦中惊醒时我简直在心里乐开了花,但表面上还要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
时间一久,我的这些小动作就是傻子也该明白了,但致远却从未追究过。每次他都是看着我的眼睛淡然一笑,目光中也无风雨也无晴。这倒让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暗自责怪自己过分了。
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加,我渐渐对他也没当初那么憎恶了,甚至有时我还会帮他捎来各个班那群早熟女孩们传递的“爱心”小字条。但是致远每次见到那些字条都是付之一笑,然后将它们团成一团扔进教室后面的垃圾桶。
时间匆匆,很快我们就进入了初三。老师们又有了新想法,觉得还是物以类聚最佳,于是身为英语课代表的我和班上的化学课代表成了同桌,而致远则因为身高马大学习差理所应当地坐到了最后一排。此后随着学业的愈发紧张,我和致远再无交集。
终于到了初中毕业的日子,拍集体照的那天艳阳高照,是个好天气。
当我们和老师们都排好位置后,就看见致远从远处一路狂奔,跑向我们。他满头大汗,但
在阳光的照射下,他浑身散发出的那种蓬勃向上的气息却挡也挡不住。所有人都在注视着他,尤其是班上的那群女孩。她们每一个人都在期盼着这个像风一样的男孩子能够奔到自己的身旁,和自己一起去拍毕业照。
但意外的是,致远冲进人群硬生生地挤到了我的身边,然后咧嘴朝我一笑,露出了他好看的白牙。我诧异地睁大了眼睛,要知道我站得地方是老师们后面第一排,那可是优等生的C位啊!就在这一刹那,快门声响了起来,将我们所有人或惊奇、或诧异、或嫉妒,或羡慕的表情永远定格在了那张照片里。
暑假后新的学期开始了,到校报到时我才从别的同学口中得知致远去了外地的一家体校。从此之后,再无他任何音讯。
几番寒来暑往后,高考成绩优异的我终于被心仪大学的外语系录取,这也算是我多年辛苦努力的回报吧!
大学后的第一个暑假,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慵懒无奇的午后,睡梦中的我被一阵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给吵醒。
拿起听筒,里面立刻传来一个略带沙哑的男声,“喂,请问李佳在吗?”,我说:“我就是啊,请问你是?”。
听筒那端沉默了几秒后,道:“我是致远,你初中时的同桌,还记得吗?”。
我懵了一会,最后终于想起了他,忙惊喜地问:“怎么是你啊,你怎么有我家电话的?”。
致远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从老同学那得知我放假回来了,然后问了好多人才知道了我的电话,接着马上就打了过来。
“那,那你有什么事吗?”我试探着问道。
“嗯!”致远沉默了一下道:“明天咱们班有个同学聚会,你也来吧,我开车过来接你!”。
“嗯,好,明天见!”我满口答应道。
开车接我?这算是什么呢,难道是……我的心下微微一动,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但又摇了摇头。
第二天的傍晚,致远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准时到了我家门口。几年不见,我和他都有所变化。我梳着当下女大学生最流行的披肩发和空气刘海,脸上画着淡妆。而致远则是白衬衫配浅蓝牛仔裤,虽搭配简单但却有一种令人舒服愉悦的干净洒脱。
“上车!”他向我做了个邀请的手势,眼睛里亮晶晶的。
我上了他那辆桑塔纳两千,车子崭新干净,看样子他应该混得不错。
一路上,我们聊得很愉快,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致远告诉我那年他去体校后没多久就去部队参军了,退伍后他学了厨师,然后和父母在外地开了一家火锅店。生意挺不错的,已经有三家分店了。因为店里的生意忙,他几年都没回老家了,没曾想这次回来一趟居然能约到我。
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静静地听着他说话,风从车窗外吹进来不停撩拨着我的头发,我突然感觉到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致远似乎在迫不及待地要对我诉说关于他的一切,一种隐隐的感觉从我的心头渐渐腾起,似乎有些无形的东西在我和他之间流转。
我不愿再深想下去,赶紧转换了念头。或许这些只是多年未见,久别重逢后的临时热情吧!我在心里默默念道:“Silly girl,don’t think too much!”。
老同学难得聚会,自然热闹无比。初中时代那种本色真情是一辈子也无法抹却的,大家边喝边唱,气氛浓烈。
就在这时,致远突然站起身跑到我身边来,倒了一满杯酒举到我面前大声道:“小佳,你做我女朋友吧!”接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面对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我的脸烧了起来,尴尬无比。突然我灵机一动,马上也将自己的酒杯倒满,“同学,友谊地久天长!”然后仰头一口喝下杯中酒。
周围的同学们发出一阵哄笑,接着又各自聊了起来,这个插曲也就这样过去了。但我偷偷望见致远坐在角落里独自喝着酒,默声不语。
聚会结束时已经很晚了,几个男生打车将醉得不省人事的致远送了回去,我想这一切也就到此为止了。
没曾想第二天一早,我刚走出家门去外面吃早饭,就看见了迎着朝阳向我一步步走来的致远。
一阵微风轻轻地吹来,将他的白衬衫轻轻掀动。在这一瞬间,我看楞了,眼前这个徐徐朝我走来的男孩子此时竟是那样的帅气,那样的潇洒!他犹如清晨树叶尖头的第一颗露珠,干净清爽!
“昨晚我说的事,你还没回我话呢!”他大声对我说道,继而微笑着露出他好看的白牙。
我定定地站在他面前,久久地凝望着他的面庞。此刻的天空是那么的高,那么的蓝,我和他就这样久久地站在蓝天下互相凝望着!许久后,我已经记不清到底是谁主动的,我和他吻在了一起!那是一种甜甜的,鲜活的,没有任何杂念的青春之吻!
接下来的一切似乎顺理成章!致远向家人说了我和他的事,然后不再过问家里的生意,和我一起去了我读书的那个城市。
在那里,他很快找到了一份厨师的工作并租了房子。每天他下班后都会变着花样给我做各种好吃的饭菜,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他做的火锅。致远会按照我的口味调配出很多种美味的底汤,那是在外面的火锅店里根本吃不到的!
致远对我宠溺有加,即使我发脾气,使小性子,天天各种作,撂脸子,他也一一包容着我,一切都由着我的性子来!渐渐地我变了,我忘却了很多东西,很多珍贵的东西,比如初心……
我读大学的几年时间里,致远一直在我身边陪伴我,照顾我,他把他一生中最好的青春时光都留给了我。
即使每天他干厨师再忙再累,也从不抱怨,挣得钱几乎全用在了我的身上。给我买最好的衣服,买最好的化妆品,而他自己几年下来竟没添置一件像样的衣服。他把他的一颗真心,一腔热血以及那一片深情全都毫无保留地给了我,而我,呵呵,我却并没有珍惜!
大学毕业后我留校复习考研,因为我觉得我应该有更好的前程。就在考研期间,我遇到了一个富二代。
很快那个富二代就对相貌娇美的我展开了追求,用他的风度翩翩,出手阔绰日复一日地侵蚀着我,我的心开始活络起来。
终于那个富二代向我做出了承诺,他恳求我和他一起出国留学。我同意了,因为出国才是我这种学霸女孩最好的出路。
提出分手的那天,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我清楚地记得在那个逼仄的出租屋里,当我无耻地告诉致远我和那个富二代之间所有的事情时,致远脸上流露出的表情。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表情,一种无声撕裂的表情!我不敢去看他的脸,也不忍去看,我觉得我这次可能是错得离谱了!
半响后,致远淡淡地对我说道:“你饿了吧,我给你做饭去,吃过饭咱们再说!”他不等我说话,径直转身走进小厨房关上了门,接着一阵乒乒乓乓的锅瓢声就响了起来。
我坐在外屋,默无声息地望向厨房那扇关起的小门。隔着薄薄的门板,我似乎能够感觉到里面的冰冷。这些年来致远对我的好,对我的爱,对我所有的付出就像电影片段一般在我的眼前一一涌现,但是我,却辜负了他!
就在这时,我发觉似乎哪里有些不对劲!我猛然惊悟,不对,致远在厨房里待了这么久,怎么现在一点动静都没有了?
“致远,致远!”我几步奔到厨房,一下子推开了那扇门。门开的一瞬间,我吓呆了……
粗糙的水磨石地面上,殷红色的血淌了一地,致远静静地倒在血泊里双目紧闭,脸如冥纸般惨白。
血,是从他左手手腕上涌出的,那里有一个深可见骨的伤口。这时,一道寒光刺痛了我的眼睛,那是一把刀发出的光,一把浸透在血水里的刀……
“致远……”我大声哭泣着跪倒在地,伸手想去拉住他的手,但摸到的却是一捧冰凉黏腻的血水。
两个月后,我踏上了前往异国的飞机,当然,身边坐的是那个富二代。
在国外,我本以为会开始全新的生活,活出我人生该有的精彩。但没曾想,命运却跟我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短短几年功夫在相处时间增加后,那个富二代身上原本被他小心隐藏起来的恶习开始一点一点地暴露出来。
出轨,争吵,家暴……这些本应出现在电视剧本里的一个个狗血桥段却可笑地出现在了我的生活里,而且还成了我日常的全部。呵呵,真是报应啊!
终于,在那个富二代又一次狠狠对我动手后我终于下定决心离开了那个原本我就不应该去的国度。
当我裹着大衣,拖着沉重的行李箱,带着一脸伤痕狼狈不堪地出现在故乡的街口时,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与丑陋。但是一切,都回不去了!
炉里的炭火渐渐灭了下去,锅里的汤水也变得冰凉。我捞起汤里的菜叶慢慢品味着那其中熟悉的味道,任凭泪水糊满我的眼眶。
就在我恍惚出神之际,店里的灯一下子全部暗了下去,四周变得模糊起来。
原本在我周边吃饭的几个食客一个也不见了,只剩下几个灰蒙蒙的人形在店内晃动。
望着那些绰绰的人影,我大惊失色正要叫喊,忽然一个模糊的人形朝我一步一步逼近过来。刹那间,一股粘稠浓厚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却猛地侵入我的鼻腔,继而钻进五脏六腑,让我瞬间差点窒息过去。
我捂着胸口大口地喘息着,内心极度恶心难受,但就在这时那个模糊的人形已然到了我近前。
室内的光调虽然昏暗,但我依然能够看见它的身形此刻已渐渐清晰起来。“小佳,你终于来了!桀桀……”从它口中发出的如同夜枭般凌厉的笑声让我浑身毛骨悚然,这时我才发现站在我面前的那个它不是旁者,而是那个我曾无比熟悉的,早已死去多年的致远。
大骇之下我的喉咙像是被人狠狠掐住了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发出微弱的“呃,呃”声。
“桀桀,小佳,你把我害得真苦啊!知道吗,当年我死之后,我那年迈的父母受不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半年之内就先后离世了!原本好端端的一个家,最后竟落得个家毁人亡的下场!而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要不是你背信弃义狠心抛弃了我,我怎会自杀?你知不知道那天你说出分手二字时,我当时是怎样的万念俱灰?你知道吗,你知道吗?”致远大声地朝我咆哮着,本就灰败的面容变得更加扭曲可怖。
我全身颤栗,战战兢兢道:“对,对不起,致远!这都是我的错,是我错了,是我对不起你……”但还没等我说完,它就打断了我的话,“别说了,你一句对不起就完事了吗?你这个狼心狗肺的贱女人,别再惺惺作态了,我不会再相信你了!”它面孔继而狰狞起来,“桀桀,我们在这等你已经等得很久了。你瞧,我的父母在那看着你呢,桀桀!”。
我惊恐地缓缓转过了头,只见身后简陋的吧台里面两张惨白的脸正朝我咧嘴笑着,暗褐色的血水一滴一滴不断从它们嘴里往下慢慢泠去……它们赫然就是先前给我上菜的那两个老人!
“看清楚了吧,桀桀!”致远神色猛地一变,道:“今天我就要剥开你那张肮脏的皮,挖出你的心好好看看,它究竟是不是黑的!”说完不待我作出反应,一只惨白的手爪就伸进了我的胸腔,霎时间一种无法形容的痛楚就遍布了我的全身。在这最后的一刻,我拼命大声喊出一句:“致远……”。
时间仿佛突然凝固住了,一帧帧如同电影胶卷般的画面出现在我和致远之间。画面从我和致远初中同桌时开始,到那年暑假我们第一次重逢,第一次接吻,接着是他随我一起去外地读书,给我做饭,给我买东西……他在阳光下静静地看着我笑,微风掀起他的头发,一切是那样的美好!
泪水不知不觉中盈满了致远的眼眶,原本狰狞的面庞渐渐柔和了下来,仰头大叹一声后,它缩回了伸进我胸腔的手,“呵呵,我这是在干什么啊!一切既然都已挽不回了,我还要这样执着干什么!爱情应该是美好的,我也应该是美好的!你,走吧,不要再回来了!我原谅你了,你走吧!”它眼中噙着闪闪的泪光,接着无力地朝我摆了摆手,转身往外面的黑暗中走去。
在那么一瞬间,它的身影猛然一淡,继而消失在了黑暗中。我的身边渐渐亮了起来,这时我才发现此刻我正站在大街上,周围是一排排黑漆漆的店面,脚下静静地躺着我那只沉重的行李箱。
“致远,致远……”泪,大颗大颗地从我眼中涌出,我知道,我已失去了我这一生当中最美好,最珍贵的东西!而今后,我再也不会拥有它们了!
深夜的街道上,响起了一阵孤独的“咯噔,咯噔”行李箱拖地的声音,继而渐渐远去消失不见了……